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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31    作者:song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30 阅读次数:20220

豫科【2014】14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请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15年度)》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15年度)》(见附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统筹组织和安排好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初审及推荐工作。

 


 

附件1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15年度)

 

2015年度集中申报和受理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攻关、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软科学研究。其中:科技攻关计划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的科研团队(科研团队的内涵界定和基本条件另行通知),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的科研团队,软科学研究计划支持对象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

一、申报渠道

(一)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

(三)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四)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和项目指南的要求,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打印生成,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2、省直部门(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应与同级财政(财务)主管部门共同指导项目申报;

3、审核通过的项目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提交,主管部门(单位)对提交的项目进行排序,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一并报送;

4、项目预算申报的填报和审核推荐另行通知;

5、网络申报系统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集中申报

1、时间

2014115—7

115日:省教育厅及高等院校

116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17日:省直部门(单位)、厅属(代管)单位

2、地点

河南泓元大酒店(河南豫财宾馆)

3、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10号,政七街与红专路交汇处东北角。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李铁成

联系电话:65953368

电子邮箱:hnskjtjh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