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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14-04-17    作者:song     来源:     点击:


2、建立听课与评教制度

建立调研制度。各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应经常深入到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进行教学专题调研,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和其它教学活动,严格落实校内管理干部听课的有关规定

建立听课制度。各类教学管理人员须定期进行听课与评议,并作好听课记录。教学督导室要面向全校有针对性地组织听课;各系(部)应根据教学需要,组织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的形式听课;教研室应经常开展相互听课与评教活动,进行同行教学评议。学院将定期组织听课情况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建立评教制度。每学期,组织学生对所有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教,对测评不及格的教师,经同行专家复评无误后,进行停课整改,视整改情况再做处理,同时,对其当年评优评先、评职称一票否决。系(部)每学期须组织同行评教,通过同行相互听课、评课给出评价意见。

3、教学信息采集反馈制度

构建以教学督导室、系(部)教学督导小组、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三级信息反馈系统,全面收集教学中的有关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向学院教务处进行书面或口头反映,及时处理教学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每学期,至少要进行1次学生问卷调查,召开2次以上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研究调整不恰当的教学安排,协调解决教学与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五、教学督导反馈与奖惩

在以“督”为手段,以“导”为目的的教学督导工作理念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相互尊重、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好教学督导的反馈工作。

1、对于收集的各种教学信息要及时进行处理与反馈,并对相应的教学进行调整和改进。对于定期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结果要及时通报,以利于及时整改,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通过全面的教学督导,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2、加强教学督导的效果意识,加大对教学的奖惩力度,尤其注重加大对教学与教学管理效果好、专业与课程建设成效显著、教研教改项目与成果多的教学单位及个人的奖励力度。学生评教结果和同行教师听课评价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3、教学督导的结果要与教师的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和报酬挂钩,并与系(部)、教研室负责人的年终工作考核、职务聘任和报酬挂钩。对工作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教学责任事故者按章予以处理,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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