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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4    作者:song     来源:     点击:

教社科〔2013〕400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201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
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动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全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依据《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决定开展201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高校优秀学者20名(校级领导不超过5名)。
  
二、申报名额
  各高校按照分配数额申报,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各5名,其他本科高校可申报3名,高职高专类院校可申报1名。
 
 三、参评条件
  1、参评人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坚持正确的教学科研方向,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
  2、参评人必须是积极工作在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在职在编人员,学术成就显著,学术影响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两条以上:
  (1)科研成果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文库(第一完成人);
  (2)科研成果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第一完成人);
  (3)科研成果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4)近八年来在本专业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二篇以上(限学术论文,期刊目录见附件1);*
  (5)在权威出版社(目录见附件3)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
  (6)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类)、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一项以上(项目负责人);
  (7)教育部社科委委员;
  (8)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9)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0)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
  (11)致力于应用对策研究,其研究成果和建议为国家、省委省政府采纳(有省领导批示,厅级以上机关加文号的采纳证明)。
  加*的为必备条件。
  
四、报送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程序,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参评人必须经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后方可上报。
  2、申报人须填写《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中青年学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五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以上材料须于6月5日之前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至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03房间。同时务必把推荐表电子版汇总发送至
skc69691987@163.com,邮件主题:学校名称+推荐人姓名+优秀中青年学者。
  3、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教育厅社科处杨维纳,电话:0371-69691987。
  附件:
1.权威核心期刊目录
  2.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推荐表
  3.权威出版社目录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2日